索 引 号: | 分 类: | 国土资源清单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年03月21日 | |||
标 题: | 余干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
有效性: | 有效 |
余干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余 干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江西新源国土规划登记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 录
一、余干县概况1
二、供应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3
(一)供应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3
(二)编制依据5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7
(一)指导思想7
(二)编制的基本原则7
四、适用范围和计划期限8
(一)适用范围8
(二)计划期限9
五、计划指标9
(一)供应总量9
(二)供应结构9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9
(四)时序10
(五)供应方式10
六、政策导向10
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12
一、余干县概况
余干县,位于江西省东北部,东与万年接壤,西连南昌、进贤,南与余江、东乡毗邻,北邻鄱阳、都昌县。余干县位于东经11613′45〞-11654′24〞,北纬2821′36〞-293′24〞。南北长87公里,东西宽38公里,呈南北狭长状。全县总人口超过了100万,基本上为江右民系,通行赣语。国土面积为2337.10平方公里。余干县地貌以低丘和滨湖平原为主,地势东南高,西北低,由东南部丘陵向西北缓慢倾斜,过渡到湖滨平原。地形基本由低丘和湖滨平原组成。纵贯全境的信江分东西支流注入鄱阳湖,基本构成为“四水三山二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辖27个乡镇场,372个村委会,县城驻玉亭镇。
2017年全县生产总值145.9亿元,增长8.6%。财政总收入16.7亿元、增长10.1%,增幅全市第一,其中税收占比为81.6%,列全市第三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4%。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61.4亿元,增长13.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4亿元、增长13.3%,增幅全市第二;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16.3亿元、增长23%,增幅全市第三。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06.3亿元、增长19.7%;贷款余额149.3亿元、增长39.1%,增幅全市第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38元、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55元、增长11.4%。连续三年获评“全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先进县”。
项目建设势头强劲。始终把项目建设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实施了计划总投资476.7亿元的134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项目82个、竣工投产项目27个;列入省市县联动推进重大项目14个、总投资62.9亿元,超额完成了年度投资计划任务。抢抓省委省政府支持鄱余万都小康攻坚机遇,跟踪对接落实了一批重大项目,全县总投资217.8亿元的54个项目列入了支持鄱余万都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发展行动方案。争资成效前所未有,争取到了政策性银行贷款到位资金27.2亿元,政府新增债券到位资金5.7亿元,中央预算内到位资金5.3亿元,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项目建设。
改革开放攻坚破难。持续推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房地产库存53万平方米。扎实开展了农村宅基地试点改革,拆除一户多宅房屋1872栋,无偿退出土地520.7亩。大刀阔斧地推进农垦体制改革,注资2亿元组建了余干农垦集团。深化了商事制度改革,新增纳税人5152户、增长24.3%,释放了市场活力。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县外2000万以上项目33个,实际进资40.4亿元,被评为全省开放型经济综合先进单位,并荣获“中国最具绿色(旅游)投资价值城市”称号。
工业运行稳中增效。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家,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突破100家。规模以上工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04.4亿元,增长16.2%。推进了韬创科技、港宇卫浴、银泰科技等一批重点企业项目建设,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61.8亿元、增长16.9%,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38.3%,提高了1.2个百分点。加快了园区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实施完成了路网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产城融合步伐加快;生态食品产业园建设区面积达到850亩,入驻食品加工企业6家;城西创新创业产业园基本建成了25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招商入园势头火热。
二、供应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供应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
为全面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充分发挥计划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和引导作用,保证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公开、安全、平稳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其重要意义在于:
1、增强土地供应弹性,调节城市经济布局和市场预期
土地作为一种有限的资源,其供给从长期来看是刚性的,但在一定时期内,政府可以通过科学制订和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计划,使土地供给保持一定的弹性,使土地价格不只取决于需求而直接受到供给的影响,通过供给去引导和调控需求方向和结构,通过把握建设用地投放市场的方向、时机和空间布局,对城市经济布局和市场预期进行有效调节。
2、供应计划是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
一方面可以实现土地供应总量的控制,有利于实施以供给决定需求的土地供应政策,增强政府运用土地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的主动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另一方面,使投资者可以通过土地供应计划信息对市场前景进行正确的分析,形成正确的心理预期,从而达到调控自身投资行为的目的,保证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公开、安全、平稳运行。
3、供应计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
一是中期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土地的用地性质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法定图则来确定的,由于其是土地供应的执行计划,可操作性较强,它的实施直接保证了城市规划的实施。二是通过土地开发供应计划保证重点发展区域的开发、政府通过土地供应计划来合理分配资金投向,并按照规划的要求组织土地出让,确保重点发展区域的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以此来引导城市开发的方向。
4、供应计划是解决目前土地供应中存在问题的重要手段
土地市场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尚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在供应总量上,协调好保障发展建设与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需求的关系,控制并减少优质耕地的流失,加强对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在供应结构上,优先保障民生事业、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坚持房地产去库存以及调控手段并举合理确定经营性用地的规模、比例、结构;在供给空间布局上,保障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的用地发展方向的用地,引导城镇走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构建生态文明;在供应时间上,明确土地投放时序、布局,巩固市场预期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理性拿地意识。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5)《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6)《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8)《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9)《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10)《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11)《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12)《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13)《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1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15)《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17)《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18)《国土资源部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
(19)《国土资源部关于关于引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20)《余干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1)《余干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2)《余干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23)《2018年余干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4)其他相关资料。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指导思想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自2010年以来,余干县编制了历年年度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8年度余干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保障余干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原则
供应土地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严格土地供应,保证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使上述计划、规划的制定实施能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共同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镇、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扎实推进重点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3、坚持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土地的原则
按照建立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执行,突出土地供应“有保有压”的原则,保障我县支柱产业、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
4、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原则
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挖掘、由粗放低效利用向高效集约利用的转变,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5、坚持土地供需平衡的原则
基于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调查和对计划期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测算的基础上,以供给引导需求,在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发展区域用地的前提下,通过综合平衡分析,统筹安排各类用地需求,以实现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供需平衡。
四、适用范围和计划期限
(一)适用范围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包括余干县行政辖区内计划期内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计划期限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计划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余干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2.69公顷以内。
(二)供应结构
2018年度余干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3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5.30公顷,住宅用地11.44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0.5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10.9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4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1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2018年暂不安排供地。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围绕产业发展,抓住基础设施建设和创业环境建设两大重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推进步伐,推动余干县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根据城镇化进程,按照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扩大生态用地的要求,合理调控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科学安排城镇建设用地,统筹安排中心城区与建制镇发展用地。优先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普通住房等民生工程用地。城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严禁征而不用与闲置土地;严禁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和基本农田。2018年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玉亭镇、黄金埠镇和乌泥镇等镇。
(四)时序
县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严格遵循分批、分季度有序供应,在优化区域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合理、科学保障国有建设用地有序供应。
(五)供应方式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等经营性土地及工业用地供应原则上采取以市场导向为动力,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社会公益性项目用地通过划拨方式供应。
六、政策导向
针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认真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合理高效配置土地资源,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缓解用地供需矛盾,为余干县建设做好用地资源和资金保障。科学安排、分步推进,确保2018年及未来一段时期全县各项建设用地需求。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余干县城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安置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保障性住房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小于1公顷的用地项目按供地计划中的机动指标进行建设用地供应。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期经余干县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重点保证国家和省市扩大内需项目和重点项目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合理安排黄金埠工业园区建设用地供应。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优先保证具有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的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符合土地集约利用指标的优势产业用地,应向工业园区集中。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一般不得在工业园区外单独选址,鼓励企业按产业类别和技术层次向工业园区集中;工业园区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业用地区域,可依法供应工业用地。
(六)严格按照各开发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规划、房产、建委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县政府应从自身的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单位,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现象,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不予支持。
附表:余干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余干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域 | 合 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保障性住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
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 | 其他普通商品房 | ||||||||||
余干县 | 72.69 | 9.31 | 25.3 | 11.44 | 0.5 | 10.94 | 21.45 | 5.19 | |||
玉亭镇 | 25.63 | 3.6 | 2 | 7.83 | 0.5 | 7.33 | 10.95 | 1.25 | |||
瑞洪镇 | 1.43 | 0.85 | 0.85 | 0.58 | |||||||
黄金埠镇 | 26.56 | 20.71 | 1.25 | 1.25 | 1.24 | 3.36 | |||||
石口镇 | 0.62 | 0.62 | |||||||||
古埠镇 | |||||||||||
乌泥镇 | 10.72 | 2.59 | 8.13 | ||||||||
康山乡 | |||||||||||
东塘乡 | |||||||||||
大塘乡 | 3.27 | 3.27 | |||||||||
鹭鸶港乡 | 1.29 | 1.29 | |||||||||
三塘乡 | |||||||||||
洪家嘴乡 | |||||||||||
白马桥乡 | 1.25 | 1.25 | 1.25 | ||||||||
江埠乡 | |||||||||||
枫港乡 | |||||||||||
大溪乡 | 0.51 | 0.51 | |||||||||
杨埠乡 | |||||||||||
九龙乡 | |||||||||||
梅港乡 | |||||||||||
社庚乡 | |||||||||||
禾斛岭垦殖场 | 0.26 | 0.26 | 0.26 | ||||||||
康山垦殖场 | 1.15 | 1.15 | |||||||||
信丰垦殖场 | |||||||||||
峡山林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