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村社区专班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问责办法。
一、问责对象
各村、社区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人员。
二、问责情形
在疫情防控期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有下列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情形之一,应当予以问责:
1、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省外返乡人员信息的。
2、未按工作专班要求落实省外返乡人员管控措施的。
三、问责方式
对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人员在关于省外返乡人员台账上报登记摸排工作中,24小时之内存在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的,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方式:
1、各村社区在省外返乡人员台账上报登记摸排工作中,凡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或管控不力一例返乡人员信息的,按照村社区专班负责驻组干部予以免职。
2、各村社区在省外返乡人员台账上报登记摸排工作中,凡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或管控不力两例返乡人员信息的,按照村社区专班负责驻组干部予以免职,支部书记由镇纪委予以约谈。
3、省外返乡人员台账上报登记摸排工作中,凡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或管控不力三例或以上返乡人员信息的,按照专班负责驻组干部免职,造成重大影响的支部书记免职。
中共余干县黄金埠镇委员会
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