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应急管理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6日
标 题: 转移避险应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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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避险应急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防汛防台工作,保证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特制定人员转移避险应急制度。

一、人员转移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负责转移的责任人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可采取强制转移措施。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局部服从全面。

二、人员转移方案

1、人员转移按就近就便原则进行,根据汛情灾情及上级命令转移人员,一般以投亲靠友自主,转移撤离为主,村避灾点主要接纳本村自主转移有困难人员,镇避灾中心主要接纳外来人员及根据灾情需紧急大批转移人员。镇和村为转移有困难人员提供必要和力所能及的交通工具。

2、转移对象重点对象

①居住在危房、工棚、临时设施、低标准房屋、迎风房屋、处在易被大风吹倒的建筑、高空设施等附近人员。

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有安全因素水库附近人员。③处在地质危害隐患点群众。

④居住在地势较低,容易积水地区群众。

⑤把五保户、低保户、低收入户、残疾户、重点优扶户等自救能力较差的群众优先转移到避灾点或避灾中心。

3、转移时间

当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登陆或影响我市时,台风影响区的上列人员应在预报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8小时转移完毕;若推算转移时间在夜间的,应在16时前转移完毕。

当气象部门预报有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或者发生短时强降雨时,上列人员在暴雨影响前或者根据实时降雨警报及时转移。

三、保障工作

1、避灾点和避灾中心在灾害来临前做好食物、床被、应急照明灯等救灾准备工作,做好接纳避灾人员的相关工作。

2、对转移人员做到临时安置工作,发放粮食、衣被、做好被安置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并将各村转移人员和受灾统计情况汇总上报镇防指办公室。

3、做好避灾点、避灾中心的管理工作,统计救灾物资使用及所需情况,及时报告。

4、协助医务人员做好灾区和避灾点、避灾中心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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