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府发〔2022〕19号
关于印发《黄金埠镇小型服装加工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安全生产相关部门:
为规范我镇小型服装加工厂在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管理,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经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小型服装加工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黄金埠镇小型服装加工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黄金埠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8日
黄金埠镇小型服装加工厂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方案
前期排查发现,我镇辖区内小型服装厂存在无证经营、生产面积小、生产人员密集、无消防通道和设施等突出问题,为规范我镇小型服装加工厂在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管理,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经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小型服装加工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理念,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根本原则,以安全生产、消防为重点,对无营业执照、无合法场所、无消防通道和设施的小型服装加工厂进行专项整治,实现“取缔一批、整顿一批、规范一批”工作目标,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小型服装加工厂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小型服装加工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戴超勇(副镇长)、廖荣华(镇工会主席)李富盛(派出所所长)、彭福泉(市场监督分局局长)
成员:徐伟、徐添厦、卢楠、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股,戴超勇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镇干部两名、公安一名、城管一名、市场监督分局工作人员一名组织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三、整治对象
对镇城区范围内小型服装加工厂,特别是在住宅小区、沿街主次干道、人员密集场所或违章建筑等“多合一”场所内生产的服装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
四、整治目标
1.小型服装厂的合法性。检查整治服装加工作坊投产前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是否经过市管部门的注册登记等。
2.房屋结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将生产、经营、储存与居住等功能在同一建筑物内“多合一”混合设置。
3.生产经营场所的设置是否存在不符合安全距离的情况,检查周围是否存在幼儿园、学校、居民区以及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是否满足防火安全间距。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职工劳动防护等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4.严格控制噪音,车辆摆放有序,原材料、产品或下脚料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边居民生活。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25日)
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站位,迅速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将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各村(社区)要按照“不漏一家、不落一人”的要求,安排专人上门逐一宣传、逐项核实,镇宣传部门要通过传单、网站、融媒体等平台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和整治要求,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各村(社区)要在2022年5月25日之前将辖区内存在的所有服装加工厂统计表电子版报徐伟处,联系电话18870335971.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各村(社区)要引导辖区内小型服装加工厂开展自查自纠,对基本符合要求的,要按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达标改造,验收合格后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对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规定的,自行进行整改,对于无法整改的,自行予以搬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1.督促整改落实。6月10日前,镇小型服装加工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镇城区内小型服装加工厂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法律文书,督促其整改安全隐患、依法办理合法手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2.关闭取缔。6月底前,镇派出所、镇城管分局、镇应急管理股、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又整改无望或拒不整改的坚决关闭取缔。
(四)成效巩固阶段(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小型服装加工厂专项整治工作基本结束后,镇小型服装加工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从维护全镇稳定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保平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对小型服装厂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小型服装厂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抓落实。对排查不到位、整治措施不落实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排查彻底,从严整治。各村(社区)要全面搞好排查,不走形式,不等不拖,严格标准,分类确定整治名单。相关执法部门对该关闭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关闭;对需改造的,要对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标准实施改造,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对应依法关闭仍继续生产、存在重大消除隐患或新开办的小型服装厂及时查处、依法整治。
(四)疏堵结合,依法整治。各村(社区)和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帮助企业采取租赁等方式解决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场所;镇派出所、应急、消防、市管、城管等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及时办理相关符合要求的证件,做到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黄金埠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