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救灾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11日
标 题: 黄金埠镇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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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埠镇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一、储备物资,专项用于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救灾救济工作的紧急需要,其管理工作由镇应急管理局负责。储备物资的品种为帐篷、棉被、衣物、粮食(含食用油)、其他应急物资等。其管理和使用的原则为:专项储存、合理布局;快速高效、保证急 需;集中管理、保证安全;专物专用,严格审批。

二、储备物资按政府采购政策和原则采购。

三、镇级救灾物资储备点为镇政府仓库。

四、储备物资的管理职责:

(一)制定储备物资管理细则并监督仓储单位贯彻执行。

(二)负责储备物资调用管理及有关费用的结算。

(三)定期检查救灾仓库储备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五、救灾仓库对储备物资的管理职责:

(一)做好储备物资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分 管领导报告储备物资数量、质量及管理情况。

(二)做好储备物资随时发运和回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对于发运和回收的储备物资及时进行清点,保证储备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四)建立物资台账,加强物资管理。

六、申请使用储备物资,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社会事务办 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办理出库。

七、储备物资发出之后,由各村(社区)、领用部门负责管理、 监督使用,确保不发生挪用和违规使用问题。

八、各村(社区)、领用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管理等工作,使用人要做好接收工作。救灾工作结束后,属需回收的救 灾物资,各村(社区)、领用部门要负责做好回收、清洗和整理, 并将储备物资运回镇救灾仓库;属使用结束不再使用和破损不能使用的,各村(社区)、领用部门要负责及时收回造册登记保管或销毁,不能由使用人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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