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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征求《关于提升余干县工业数字经济发展监测评价工作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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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提升余干县工业数字经济发展监测评价工作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在全县工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一批传统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有效推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县工信局牵头起草的《关于提升余干县工业数字经济发展监测评价工作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3年11月16日之前反馈我局,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0793-3320505)、邮件(sryggxw@163.com)等方式向我们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逾期视为无意见。

关于提升余干县工业数字经济发展监测评价工作的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饶发20225号)文件精神强化落实《江西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监测评价方案(2023年度)》,进一步推动我县工业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1.提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工作。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新增企业节点完成1家,且标识注册量达100万以上,政府予以企业25万元补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新增企业节点注册数列全省前十或全市前三,则县政府予以运营商3万元补贴。

2.提升企业上云服务工作。企业深度上云奖励资金为1万元/家。2023年普通上云位列全市第一方阵需新增1800家以上上云企业,年度数据最终排名在全省前十或全市前三,则政府按100元/家给予运营商补贴,补贴资金总额18万元

3.提升5G+工业互联网项目推广工作。针对5G+工业互联网项目投资额较大,申报认定难度大等特点,为进一步引导企业积极开展5G+工业互联网项目谋划及申报工作,提升我县数字信息化应用水平每年对通过余干县推荐申报成功的前家企业,县政府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资金补助,资金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提升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工作。我县暂无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为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培育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县政府给予申报成功的前家企业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资金补助,资金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提升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根据省市考核新要求,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已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企业5个级别,相关奖励标准由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干县关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全面推进企业上云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2272号)统一奖励10万元相应调整为一星级奖励6万元、二星级奖励8万元、三星级奖励12万元、四星级奖励16万元、五星级奖励20万元五个级别,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仍然奖励20万元。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称号奖励10万元,获得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称号的企业20万元

6.提升5G扬帆优秀案例、5G绽放杯参赛成果工作。5G扬帆优秀案例及5G绽放杯作为工业互联网发展的重要成果展示途径,在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之路上有着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对全县获得5G扬帆优秀案例的企业,县政府给予5000元的资金奖励;对获得5G绽放杯全国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县政府分别给予10万、8万、6万元的奖励,5G绽放杯全国优秀奖及省级一等奖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7.考核数据核实依据。以上考核数据新增数量以市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通报数据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具体奖励政策也参照市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考核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

8.本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二年。

    9.本奖励办法由县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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