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29008/2022-12456 分 类: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余干县电子政务办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标 题: 余干县文广新旅局机构设置
有效性: 有效
余干县文广新旅局机构设置

主要负责人:彭大鹏                职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党组书记

主要负责人:蔡美芳                 职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办公电话:0793-3398304             传真号码:0793-3398304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余干县海尔路193号

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相关行业标准,起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方面的产业政策、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工作。

()统筹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业、新闻出版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广电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广播电影电视活动、旅游活动,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领域的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监督管理县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设施,指导规划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指导、管理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发掘和博物掘和捕物馆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

()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协调全域旅游、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依法实施行政权力事项,指导推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全县文旅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监管。

(十三)负责全县新闻出版单位的行业管理,监管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审核和监管互联网出版、手机出版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负责全县发行企业和印刷企业的审核报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范围内著作权管理工作,对全县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进行指导。

(十五)负责全县新闻记者及国内新闻单位驻余干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新闻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全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管理全县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县内立项拍摄的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承担我县对外合作制作、输入输出影片的合作交流等。

(十八)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资质的初审,旅行社分社(网点)的备案登记,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

(二十)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余干县广播电视台实行行政管理,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对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重要传媒单位的宣传发展、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二十一)承担组织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直接领导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农村文化活动办公室、县景区管理中心、县电影公司、县电影院等单位,对其重大工作和重大活动进行协调与检查。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联系电话:0793-3398304

()办公室(财会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档案、后勤管理等日常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职称、编制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承担文化和旅游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产业发展股(公共文化股)拟订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新闻出版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参与重大旅游项目论证、指导和推进工作。牵头组织区域旅游合作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及品牌创建活动。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计划、措施。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推广活动。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文化和旅游产品的推广营销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推进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县图书馆、县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审核并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三) 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资质的初审,旅行社分社(网点)的备案登记,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

负责受理和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事项的收费工作。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出本部门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建议,承担本部门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措施的落实工作。按照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的内容和方式。

()广电科技股拟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宣传计划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宣传、节目制作、播出工作。负责对本辖区播出机构开办广播电视节目栏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内容审核及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台开办群众性参与的直播节目的审核与检查。指导、协调全县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媒体广告业务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县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工作。拟订全县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的生产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放映活动。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旅游和网络视听科技创新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旅游数字化工作,牵头标准化工作。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整合。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播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全县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广播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新闻出版股(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全县出版管理和出版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等。监督管理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印刷、发行工作。负责书号版号、刊号管理工作等。统筹协调重点出版工作以及古籍整理的规划实施,统筹协调数字媒体内容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出版物及相关文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组织协调查处出版发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国内新闻单位驻余干分支机构、记者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新闻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等。承担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对非法和违禁出版传播活动大案要案的查处。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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