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29008/2023-17378 分 类: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余干县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标 题: 余干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有效性: 有效
余干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余干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设置


负责人:张奕 

职  务:余干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

春    夏: 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秋    冬: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余干县玉亭镇竹山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六楼医保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并实施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细则,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四)贯彻执行省、市医保筹资和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项目的价格检查监督,执行省、市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六)组织指导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的签订;制定具体的定点医药机构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余干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职能转变。余干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余干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内设机构联系电话:0793-3338596

(一)办公室(机关党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医保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医保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和会议的组织;负责文书的收发、整理、归档和印鉴管理;受理全县医保制度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投诉、举报和信访;承担建议提案答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退休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

编制全县医保基金预决算;负责管理医保基金财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医保基金补偿以及单位内部财务原始凭据的管理、存档;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

组织实施省、市医保筹资和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负责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全县医保统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疗服务股。

负责受理医药机构定点、定岗医师护士、零售药店药师的申请和组织评估、认定,以及协议的签订和年度考核;组织实施省、市统一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项目的价格监督;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实施的监督;负责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协助省、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相关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金监管股。

负责拟订全县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细则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依法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医保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协助做好定点医药护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内控管理股。

负责对局内部职能股室、下设单位以及医疗保障乡镇经办、村级代办的工作行为进行规范、监控、纠错和评价;负责对业务经办中的各个风险点进行监督;负责对业务经办事后的疑点核查;负责门慢门特待遇申报审批;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设单位(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3-3338591

(一)政务服务股。

负责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负责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申报审批备案(包括门慢门特、病种结算、异地安置、生育、特药、双通道用药);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受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费业务;受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受理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认定材料;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材料;受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积极推动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金核算股。

编制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核算医药机构联网直接结算资金;统计医药机构资金使用数据,定期报告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城镇职工股。

负责城镇职工(含离休、伤残人员)医保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待遇审核;根据国家“放管服”及政务事项经办的要求开展综合待遇审核服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乡居民股。

负责一般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待遇审核;根据国家“放管服”及政务事项经办的要求开展综合待遇审核服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一站式结算股。

负责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及乡村振兴重点监测对象等重点对象的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待遇审核;负责原建档立卡人员医保一站式结算资金的扫尾清算工作;根据国家“放管服”及政务中心经办的要求开展综合待遇审核服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大病保险股。

贯彻落实和宣传大病保险有关的法规、政策、标准;统计大病保险运行有关数据;协调大病保险承办单位有关事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长期护理保险股。

贯彻落实和宣传长期护理保险有关的法规、政策、标准;受理长期护理需求人员能力等级申请并鉴定;负责长期护理需求人员的费用审核结算和服务;统计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有关数据;协调长期护理保险承办单位有关事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医疗救助股。

贯彻落实和宣传医疗救助有关的法规、政策、标准;负责医疗救助对象待遇的核准支付;统计医疗救助运行有关数据,制定年度医疗救助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协调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属场做好医疗救助受理、支付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余干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赣ICP备0700342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270003      赣公网安备:361127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