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29008/2023-18008 分 类: 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余干县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14日
标 题: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干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干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干府办发〔202316号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余干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余干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余干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切实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增强土地供应弹性,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结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上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目的和意义

1.增强土地供应弹性,调节城市经济布局和市场预期

土地作为一种有限的资源,其供给从长期来看是刚性的,但在一定时期内,政府可以通过科学制订和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计划使土地供给保持一定的弹性,使土地价格不只取决于需求而直接受到供给的影响,通过供给去引导和调控需求方向和结构,

2.供应计划是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

一方面可以实现土地供应总量的控制,有利于实施以供给决定需求的土地供应政策,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差别化调控各类经营性用地供给规模,增强政府运用土地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的主动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另一方面,使投资者可以通过土地供应计划信息对市场前景进行正确的分析形成正确的心理预期,从而达到调控自身投资行为的目的,保证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公开、安全、平稳运行。

3.供应计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

一是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土地的用地性质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来确定的,由于其是土地供应的执行计划,可操作性较强,它的实施直接保证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二是通过土地供应计划保证重点发展区域的开发、政府通过土地供应计划来合理分配资金投向,并按照规划的要求组织土地出让,确保重点发展区域的发展建设。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2020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4月21日国务院第1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21年9月1日实施);

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3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4.《国土资源部关于关于引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

7.《余干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8.《余干县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调整方案》。

三、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转化为具体工作任务并扎实推进落实,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积极贡献力量。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所有者职责”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相结合,以加强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方向,以增强土地资源有效供给能力、促进国土空间规划落地实施为目标,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二)编制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编制供应计划严格遵守城乡统筹原则,统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合理安排统筹区域城乡供地数量及结构,落实各乡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促进中心城镇人口和功能的有机疏解,扎实推进重点新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2)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坚持以改善社会民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优先安排社会民生、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加强保障性住房供应,持续推进人才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的建设,提升县城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城市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

3)优化结构,有保有压。增强土地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提高工业用地供应占比,加强产业准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制造业升级发展空间需求,充分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促进产业链升级和实体企业提质增效,构建质量性发展优势。加强布局优化和规划引导,打造高质量的产业空间,促进产城融合。

4)严控增量,撬动存量。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增存挂钩”,狠抓存量盘活,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以增量撬动和激活存量。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供而未用土地开发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做好拆后土地利用工作,不断拓展存量建设用地空间。优先供应储备土地和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5)集约节约,提高效益。坚持“立体开发,功能融合,综合利用,节约集约”原则,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积极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四、适用范围和计划期限

(一)适用范围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包括余干县行政辖区内在计划期内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计划期限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计划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

余干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2688.29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结构

余干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业服务业用地50亩;工矿用地700亩;居住用地688.29亩(其中商品住房用地579.68亩、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08.61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20亩,交通运输用地500亩,公用设施用地330亩。

余干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亩

县(市)

合计

商业服务业用地

工矿用地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小计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余干县

2688.29

50

700

688.29

579.68

108.61

420

500

330

2023年余干县计划供应居住用地共有15个项目,地块详细情况见下表:

余干县2023年拟供应居住用地情况表

序号

用地位置

主要用途

面积(亩)

1

永安东路以南、世纪大道以北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67.5

2

玉亭镇锞岭村委会丰和道西侧、怀玉路南侧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22.3

3

玉亭镇枫港路以东、怀玉路以北蓝城四号B-20-010地块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5.4

4

玉亭镇楚东医院对面南昌大道以南、丰和大道以西、永安东路以北地块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90

5

玉亭镇世纪大道东延伸南侧、丰和大道东侧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79

6

玉亭镇世纪大道东延伸南侧、千江路西侧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58

7

玉亭镇丰和大道东侧、康西大道北侧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58

8

玉亭镇康西大道北侧、千江路西侧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61

9

九龙镇瓜畲村朱宋线南侧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47.68

10

瑞洪镇便民服务中心西边地块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21.7

11

城东片区(城中村)肥皂树村安置房用地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42.75

12

城东片区(城中村)土桥村安置房用地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31.64

13

城南片区(城中村)二期安置房A区地块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34.22

14

黄金埠镇政通街南侧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7

15

瑞洪镇法院北边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2.1

小计

688.29

(三)供应方式

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居住用地、工矿等用地以招拍挂方式供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

六、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落实县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的城区空间发展意图,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严格执行去产能政策,严把新增产能用地关口,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保障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支持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的供应。标本兼治去库存,改革完善房地产土地供应制度,实施有保有压的土地保障政策。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供地总量,积极盘活用地存量。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按照规划要求,充分利用城市存量建设用地,能用存量的,决不用增量,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土地供应应当充分贯彻市场配置的原则,通过运用土地租金和价格杠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五)突出民生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社会民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优先安排交通、能源、水利及教育医疗、社会民生等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用地保障。

七、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主导作用,逐步落实供地计划。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共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县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供地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执行监管,确保项目落地。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积极掌握监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运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尤其是保障重点项目各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示项目信息,方便社会监督,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依规依约使用土地,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

(三)健全机制,强化建设用地供后监管。高效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以及“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征收、供应及开发利用等环节全过程、多层次的监测。同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开发利用,依法处置空闲闲置土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土地市场有序供应。建立健全计划编制长效机制,合理预测、严格实施、及时调整,在每个供应年度完成后,对该年度供应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合理预测下一年度土地供应指标,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编制提供依据。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33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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