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29008/2023-17997 分 类: 年度计划
发布机构: 余干县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标 题: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干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干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干府办发〔202313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余干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场,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余干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

余干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2041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饶府办字202077号),深入推进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按照“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交通强县建设和建设开明开放、美丽幸福的现代化余干总体目标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基本健全。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支持政策和养护资金补助机制,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统筹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加强指导、监督和考核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划(计划)、养护考核制度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核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基数,提出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计划;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规划(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开展养护质量监督考核,指导乡镇场乡、村道养护和管理;承担全县县道养护和路政管理;健全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信用评价体系,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加强筹集和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财政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和监管养护资金的使用。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

2.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的养护和管理;各乡镇场负责本辖区内乡道的管理和养护,并组织和指导村道的养护和管理。各职能部门、乡镇场要依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履职尽责。按照“有路必管、管必到位,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县财政局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县级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统筹安排,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加大管理养护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3.发挥好乡村两级作用和群众积极性。各乡镇场要确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职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并组织和指导各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整合资源、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管理养护纳入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优先聘用脱贫户劳动力,为脱贫户提供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1.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落实国家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普通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包括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替代性返还+长性补助”,以下称“替代养路费部分”),不得低于改革基期年(2009年)公路养路费收入占“六费”收入的比例。2023年起,该项资金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按照省政府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2000”的标准统筹安排,且省级补助资金与切块到市县部分之和占“替代养路费部分”的比例不低于15%,实际高于上述比例的不得再降低。同时,“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不低于80%,且不得用于公路新改建。县交通运输局要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上报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好养护工程的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及资金拨付,确保专款专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2.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以县为主、省市支持”的筹资模式,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县财政确保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将相关税收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2023年起,县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8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2400元,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要按照不低于以上标准提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年度计划,将日常养护资金纳入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并视养护成本变化、农村公路里程增加、地方财政增长等因素影响适时调整日常养护经费标准,建立日常养护资金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各乡镇场整合部分涉农资金、自筹资金用于乡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场)

3.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预算绩效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对县、乡、村道管理养护成效进行考核,对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公共财政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财政局和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公共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乡镇场、村两级政务监督部门要将乡、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4.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县政府拟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依托市场化融资方式,增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保障能力。鼓励乡镇场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资源、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点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城投集团,各乡镇场)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要灵活运用有关政策,积极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重点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激励保障机制。县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主动争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支持,开展农村公路养护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全面推行由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模式,全面推进“路长制”施行,加强“路长制”常态化运行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智慧路长”等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2.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积极推行县道及重要乡道日常养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具有养护资质的第三方承担;鼓励乡、村道日常养护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秀美乡村建设,交由专业保洁队伍建设养护,或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分区域、分路段聘请脱贫户劳动力进行养护。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场)

3.促进农村公路转型发展。坚持绿色发展,推广再生利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持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路宽不超过8米的农村道路用地,按规定不纳入建设用地范畴,按相关规定办理。大力开展“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建设,切实提升路域环境,将交通之美融入村容整体环境美当中。坚持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多元融合。积极拓宽农村公路服务功能,为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坚持智慧发展,积极推进信息化技术在农村公路养护领域中的应用示范。加强5G、北斗、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技术应用,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养护科学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4.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按照省市级指导服务、考核监管和县级直接监督的模式,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完善农村公路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到2023年,实现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场)

5.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公安交警、应急等职能部门要共同参与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验收,原已建成农村公路项目其配套安全设施要逐步完善,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领域引入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场)

6.强化制度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省级和市级层面制定的各项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县交通运输局要联合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各乡镇场开展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确权登记工作,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加强养护技术和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保障路政执法装备,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场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同步部署落实。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完成各项任务。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完善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健全养护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实行考核评价结果与养护经费拨付挂钩,重点考核农村公路养护实施质量、资金使用、路面技术状况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对推进力度不够的乡镇场进行约谈和通报,并与乡镇场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紧密结合。

(三)加大宣传引导。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是一项惠及民生、关乎发展的系统性工程,直接关系群众日常出行和民生福祉。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场要紧扣改革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改革措施、进展以及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余干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余干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名单

  长:叶文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吕来清   副县长

  员:李华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戴雄亚   县财政局局长

段盛达   县审计局局长

毛文磊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帅亮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秦俊青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万林祥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郑嘉鉴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斌斌   县林业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章志达   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经理

各乡镇(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华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公里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331日印发  



主办: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余干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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