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府人字〔2024〕1号
关于李海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李海东同志为余干县城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
姜竞伟、何朝荣同志为余干县城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副主任;
甘小东同志为余干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国涛同志为余干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吴芳新同志为余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李胜景同志为余干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余干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亚辉同志为余干县玉亭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占科同志为余干县洪家嘴乡司法所所长;
徐军明同志为余干县鹭鸶港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许婷婷同志为余干县石口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韩琛同志为余干县乌泥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海啸同志为余干县东塘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汤鸿浩同志为余干县江埠乡司法所所长;
章亮同志为余干县三塘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小升同志为余干县大塘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文龙同志为余干县瑞洪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伟强同志为余干县康山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超君同志为余干县古埠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涂卿安同志为余干县白马桥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超科同志为余干县杨埠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嘉敏同志为余干县黄金埠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星琦同志为余干县梅港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程冰燕同志为余干县社赓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凌晖同志为余干县九龙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昊同志为余干县大溪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范杨杨同志为余干县枫港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毛文磊同志的余干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余烽同志的余干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仁才同志的余干县玉亭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刘曙光同志的余干县洪家嘴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刘振华同志的余干县鹭鸶港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盛晓华同志的余干县石口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文寿同志的余干县乌泥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海波同志的余干县东塘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徐春光同志的余干县江埠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吴鸿飞同志的余干县三塘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力强同志的余干县康山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徐伟松同志的余干县古埠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齐振强同志的余干县白马桥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周才区同志的余干县杨埠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小华同志的余干县黄金埠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戴荣华同志的余干县梅港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曹新颖同志的余干县社赓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余杰明同志的余干县九龙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舒开山同志的余干县大溪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胡解兴同志的余干县枫港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上述及机构改革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余干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