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29008/2024-20033 分 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余干县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标 题: 关于李海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李海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干府人字〔2024〕1号

关于李海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李海东同志为余干县城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

姜竞伟、何朝荣同志为余干县城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副主任;

甘小东同志为余干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国涛同志为余干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吴芳新同志为余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李胜景同志为余干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余干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亚辉同志为余干县玉亭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占科同志为余干县洪家嘴乡司法所所长;

徐军明同志为余干县鹭鸶港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许婷婷同志为余干县石口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韩琛同志为余干县乌泥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海啸同志为余干县东塘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汤鸿浩同志为余干县江埠乡司法所所长;

章亮同志为余干县三塘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小升同志为余干县大塘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文龙同志为余干县瑞洪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伟强同志为余干县康山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超君同志为余干县古埠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涂卿安同志为余干县白马桥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超科同志为余干县杨埠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嘉敏同志为余干县黄金埠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星琦同志为余干县梅港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程冰燕同志为余干县社赓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凌晖同志为余干县九龙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昊同志为余干县大溪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范杨杨同志为余干县枫港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毛文磊同志的余干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余烽同志的余干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仁才同志的余干县玉亭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刘曙光同志的余干县洪家嘴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刘振华同志的余干县鹭鸶港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盛晓华同志的余干县石口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文寿同志的余干县乌泥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海波同志的余干县东塘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徐春光同志的余干县江埠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吴鸿飞同志的余干县三塘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力强同志的余干县康山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徐伟松同志的余干县古埠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齐振强同志的余干县白马桥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周才区同志的余干县杨埠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小华同志的余干县黄金埠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戴荣华同志的余干县梅港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曹新颖同志的余干县社赓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余杰明同志的余干县九龙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舒开山同志的余干县大溪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胡解兴同志的余干县枫港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上述及机构改革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余干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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