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年08月06日
标 题: 余干县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余干县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  干府办发〔2015〕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场,县直有关单位:《余干县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

  (此件主动公开)

  余干县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推进普遍性降费,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45号)、《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赣财综〔2015〕61号)文件要求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清理规范的目标通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取消、降低一批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依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二、清理规范的范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均纳入清理规范的范围。三、清理规范的措施(一)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及省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反规定擅自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资源,强制企业参加培训、学术研讨、考核评比并收费的,按乱收费行为查处。(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对国家和省政府及省财政、价格部门明令取消、缓征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要逐项落实到位,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要落实好对小微企业、养老医疗服务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服务业和就业创业的支持。(三)对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进行分类清理规范。对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一步清理、整合和规范,逐步减少项目数量。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以及主要目的是养人、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归并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对超过服务成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存在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要降低征收标准。(四)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结合我县开展的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对相关中介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严禁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中介服务机构要与审批部门彻底脱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对短期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确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纳入政府定价目录,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坚决取消不合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各部门一律不得设定不合理的市场监管或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五)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建立公开透明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约束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行为。(六)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规范后,对保留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由财政、物价部门更新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今后新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纳入清单管理。各部门要将清单内涉及本部门的收费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以及在收费场所对外公开。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七)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发挥财政、物价、工信、审计等部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的作用,抓好涉企收费监管工作。财政、物价、工信、审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并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情况,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涉企收费部门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监督本部门、本系统各单位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管理规定,杜绝乱收费行为。强化企业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四、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余干县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长:陈文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组长:王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员:戴雄亚县政府办主任李亲云县财政局局长余善爱县物价局局长周雄厚县工信委主任盛新德县民政局局长盛建文县审计局局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张艳琴县商务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从县财政局、物价局、工信委、民政局等部门抽调。财政、物价、工信、民政牵头负责,要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照任务按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动,认真组织实施。(二)明确责任,及时上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按要求对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举办企业的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提出取消、保留和规范管理的意见,整理汇总后填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情况登记表(附表1-附表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7月15日前分别以纸质文件、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县财政局、物价局、工信委。在开展涉企收费汇总审核和清理规范工作中,涉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由县财政局会同县物价局负责;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县物价局会同县财政局和县工信委负责;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项目由县民政局、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物价局负责。(三)严格监督,加大宣传。财政、物价和工信部门应各负其责,及时跟踪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对不按要求落实清理规范工作,不如实清理及隐瞒不报涉企收费情况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事关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务求实现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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