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29008/2022-12172 分 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余干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标 题: 余干县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有效性: 有效
余干县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部门 部门职责 依据 工作事项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任情形
1 县城市管理局 权限内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的行业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工作,导致行业性或区域性重大安全风险。
2 县城市管理局 权限内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负责县城区域内管辖的路灯、监控表箱、专用变压器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以及这些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不履行规定职责,滥用职权导致安全风险;
3 县城市管理局 权限内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负责所管护范围内园林绿化管理与养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不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园林绿化遭到破坏或产生安全隐患;
4 县城市管理局 权限内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负责县城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不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市容环境受到破坏或产生安全隐患;
5 县城市管理局 权限内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10.《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关规定的处罚,负责县城区域内依法取得建筑垃圾资质运输企业及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 不履行规定职责,导致产生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
6 县城市管理局 权限内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参与城市运行等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不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不到位;
7 县城市管理局 权限内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负责城区高空广告、渣土运输、道路开挖施工、城市排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发电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不履行规定职责,导致产生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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