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29008/2022-12170 分 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余干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标 题: 上饶市鄱阳湖水路运输行政执法三中队安全生产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有效性: 有效
上饶市鄱阳湖水路运输行政执法三中队安全生产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

职责

依据

工作事项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任情形

1

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3.《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6号)

1.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余干县行政区域内鄱阳湖区域、信江及其支流通航水域范围内地方海事、船舶检验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承担与之相关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职责,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交通运输局承担权限内地方海事、船舶检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指导海事管理、船检管理工作,按规定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防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监督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军事、公安、渔业、体育运动等船舶不适用。

1.监督指导有关单位查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安全风险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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