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29008/2023-16125 分 类: 教育服务
发布机构: 余干县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05日
标 题: 余干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余干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稳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城区义务教育“就学一件事”联办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办明电〔2021〕29 号、《余干县城区义务教育“就学一件事”联办试行实施方案》(干府办发〔2021〕5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强化招生工作纪律,逐步化解城乡学校大班额和大校额,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民办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学校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依据招收学生,严禁学校签约招收学生。 
2.坚持控制校额班额原则。坚决持续落实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三个一律”的要求,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大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3.坚持“公民办同招”原则。实现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步招生,向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下达招生计划,不准超计划招生。按照我县“就学一件事”方案要求,城区公民办中小学校采取线上平台报名和录取方式,入学名单由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如学校生源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保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兜底”录取。
三、入学办法
1.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县城城区初中学校按照学区划分招收本区域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农村初中可按辖区户籍地址入学。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县教体局提出缓学申请,批准后,可以延缓一年入学。
2.申请时间:8月11日—8月17日。
3.申请办法:家长将户口簿、房产证和结婚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按要求在平台上申请,8月22日前完成户籍、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及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合同或租赁证等信息核验工作。8月25日前各招生学校公布通过审核的入学名单
确实无法在平台提交申请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应学区学校进行登记,各招生学校分类整理、汇总登记名册,并对上交的证件、实际居住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县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复查。三类残疾儿童可视学习接受能力选择到县特教学校就读、申请送教上门或申请学习能力认定。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平台申请或到校登记的,一律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县城小学学区划分
1.实验小学东街马上桥以东、蓝天实验学校以南的东街社区居委会的城镇居民;建亨上城小区的城镇居民;皇庭国际小区城镇居民;锦绣前程小区城镇居民;湖景小区城镇居民;东晨花园城镇居民;和谐家园、檀香湾、学府名城、东方明珠、蓝城明月江南等小区的城镇居民。
2.余干二小:迎宾大道以西、东山大街以北、西德胜大街以南、阳水沟以东(不含北门巷新亚宾馆以南、北门巷以东、东山大街以北、迎宾大道以西的城镇居民及北门巷新亚宾馆以北、北门巷以东、德胜大街以南、迎宾大道以西的城镇居民);西街以北(阳水沟与东山大街交叉十字路口起至下关花园转盘)、沙窝大街以东、野趣路以南至光荣敬老院门前余信公路以西的城镇居民。上述学区内适龄儿童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选择到余干三小或五小登记入学。
3.余干三小:迎宾大道以西、东山大街以南、沿湖路以北至下关花园城镇居民;原住集住宅区的城镇居民;余干六中及大门口对面巷子东边的城镇居民;沙窝大街、下关花园以西的城镇居民;阳水沟以西、西街以南至下关花园一带的城镇居民;沿湖路以南、琵琶洲一带所有小区的城镇居民;滨湖小区第一至第五幢的城镇居民。
4.海尔希望学校:迎宾大道以西、世纪大道以北、南昌大道以南、小港河以东的城镇居民;西世纪大道以南、周桥路以西、德胜大道以北、余信路(光荣敬老院起)以东的城镇居民;玉亭镇毛溪村(昌万公路以南)居民。
5.余干五小:关口社区所辖居民(含住在本地的城镇居民);苗圃大道的所有城镇居民;祥和家园及其以南的城镇居民;紫阳路以东、干越大道以北、东方明珠小区以南的城镇居民;新建大街1号的集体住户城镇居民;滨湖小区第六至第十七幢的城镇居民;开元悦湖湾小区居民;三水湖畔壹号小区居民。
6.余干六小:三星社区三星大街以北的城镇居民;三星大街直通华林岗路的五一超市路段以北、华林岗路以东、东德胜大街以南、玉亭南大道以西的城镇居民;迎宾大道以东、德胜大街以南,华林岗大道以西的城镇居民;迎宾大道以东、东世纪大道以南、紫阳路以西、德胜大街以北的城镇居民;迎宾大道以西、西世纪大道以南、周桥路以东、德胜大道以北的城镇居民;北门巷新亚宾馆以北、北门巷以东、德胜大街以南、迎宾大道以西的城镇居民;永安路以南、世纪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东、玉亭大道以西的城镇居民;三水国宾府小区居民。
7.余干八小干越大道以北、眠山大道以西的锞岭廉租房小区的居民;干越大道以南的智豪首府小区的居民;干越大道以北的翰学苑小区的居民;锞岭村委会所辖村小组居民;滨江学府小区居民;中奥天悦小区居民。
8.余干九小:小港河以西、世纪大道以北、南昌大道以南、丰溪大道以东的居民(不含凤颈村委会新村村小组及严溪村委会、东红村委会的东红村小组);从光荣敬老院至瑞洪车站的野趣路以北的居民及野趣村、居山村的原住户;清华苑、翰林苑小区居民。
9.余干十小:南昌大道以北、鄱阳湖大道以西、红都国际以东(含梦想家园小区)居民;中央首府、玖亿龙庭、双嘉龙庭小区居民;玉亭镇毛溪村(昌万公路以北)居民。
10.余干十一小:迎宾大道以东、通贤巷以北、三星大街直通华林岗路的五一超市路段以南、东街马上桥以西的城镇居民;三星社区三星大街以南的城镇居民;玉亭雅苑小区、玖亿加州阳光小区和玖亿阳光、馨港家园、和园小区等小区居民;北门巷(新亚宾馆)以南、北门巷以东、东山大街以北、迎宾大道以西的城镇居民;华府小区的城镇居民;荫德门小区的城镇居民。
11.余干五中:永安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玉亭大道以西、南昌大道以南的城镇居民;玉亭大道以东、紫阳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南昌大道以南的城镇居民;鄱阳湖大道以东、南昌大道以北、横三路以南、紫阳路对面的通往县农场道路以西小区的城镇居民;农商大市场小区居民;玉驰汽车城小区居民;四安天城小区居民。
12.玉亭镇德胜小学:德胜社区居委会所辖村小组居民。
13.玉亭镇太阳小学:南昌大道以南、紫阳路以东的达江中央城小区,达江上城、世纪风情小区居民;鼎鑫豪苑小区居民;南昌大道以北、紫阳路对面的通往县农场道路以东小区居民;太阳村委会所辖村小组的居民。
14.玉亭镇排岗小学:排岗村委会所辖的高家村小组、路背村小组和戴家村小组的居民。
15.玉亭镇洲上小学:小拦河坝的居民;余干六中及对大门对面的巷子西边居民;洲上社区居委会下辖的村小组居民(不含野趣村、居山村的居民)。
16.玉亭镇水上小学:航运公司居民;眠山村委会所辖村小组居民。
五、县城初中学区划分
1.余干二中:横三路以北的城镇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玉亭镇劳动村委会、玉亭镇百湖村委会、玉亭镇石山村委会、宝珠村委会以及河边新村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久亿珑廷和四安天城小区的小学毕业生。
2.余干三中:迎宾大道以东、南昌大道以南(不含太阳村委会)的城镇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玉亭镇排岗村委会、锞岭村委会、眠山村委会、德胜村委会(迎宾大道以东)、关口村委会、航运公司居住的小学毕业生;滨江学府小区、蓝城明月江南、中奥天悦、开元悦湖湾、三水湖畔壹号等小区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玉亭镇周家村委会和南关村委会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至余干三中或余干六中就读。
3.余干四中:小港河以西、世纪大道以北、南昌大道以南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小港河以西、世纪大道以南的小区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南昌大道以北、余信路以西、红都国际以东(含红都国际、梦想家园小区)居住的小学毕业生;洪家嘴乡严溪村委会、洪家嘴东红村委会、洪家嘴永兴村委会(含万谭村委会)、洪家嘴东升村委会、洪家嘴凤颈村委会、洪家嘴金滩村委会、洪家嘴团林村委会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4.余干五中:余信路以东、南昌大道以北、横三路以南的城镇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玉亭镇毛溪村委会、太阳村委会(含南昌大道以南太阳村委会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5.余干六中:迎宾大道以西、南昌大道以南、小港河以东的城镇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玉亭镇洲上村委会、德胜村委会(迎宾大道以西)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玉亭镇周家村委会和南关村委会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至余干三中或余干六中就读。
六、申请条件  
2023年秋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县城城区学校,分以下六类情况进行申请登记,并按以下顺序依次接收。
第一类:学区生源类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户口地址一致,且其父母户口地址与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地址一致,按其父母房产所在学区就近入学。报名时需提供验审材料: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
2.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其父母户口地址一致(在城区),但与其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地址(在城区)不一致的,按其父母房产所在学区就近入学。报名时需提供验审材料: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辈或父辈(仅限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县城城区无房产,但户口在县城城区满6年(2017年8月31日前迁入且在同一地址)的城镇居民,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到户籍地学区入学。报名时需提供验审材料: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等。
4.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在祖辈户籍上(在城区)满3年,而其父母不在其祖辈户籍上,祖辈在县城有房产(以房产证为准)父母在县城无房产,且共同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随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在同一户口簿上并共同生活的,祖辈在城区有房产的(以房产证为准),父母在县城无房产,到祖辈房产所在校区就近入学。报名时需提供验审材料: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及父辈无房证明等。
5.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属政策性拆迁,拆迁后家庭在县城无其他房产,到选房地址对应校区登记。未进入选房程序的到拆迁前房产地所属学区学校登记。报名时需提供验审材料:户口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选房顺序号》通知单、改造项目安置房《房号选定通知单》、指挥部证明为被征收户等材料。此项只限于原始拆迁户,拆迁房进行了交易的,以实际入住作为入学条件。
6.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有房产(有产权证、正规购房发票并缴纳契税及水电)并实际入住,户籍不在城区的,报名时需提供验审材料:房产证明材料、户口本等。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在祖辈户籍上(不在城区)满3年,而其父母不在其祖辈户籍上,祖辈在县城有房产(以房产证为准)父母在县城无房产,且共同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随祖辈(不在城区)在同一户口簿上并共同生活的,祖辈在城区有房产的(以房产证为准),父母在县城无房产,到祖辈房产所在校区就近入学。报名时需提供验审材料: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父辈无房证明等。
第二类:政策优待类
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等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第三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工作变动由县外调入、县外考录到城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且无住房者。其子女入学需提交组织或人社部门工作调动证明、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第四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辈或父辈(仅限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县城城区无房产,但户口迁入时间满3年但不足6年的,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报名时需提供验审材料: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父母及祖辈无房证明等。
第五类:余干县招商引资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其入学需持商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现居住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第六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等,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1.在县城务工,连续务工1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前)并依法签有务工合同,有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等,有固定住所(居住证或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人员子女。 
2.在县城经商,并领有工商营业执照(2021年8月31日前),并一直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有固定居住所(商铺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人员子女。 
3.报名时需提供验审材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外来务工或经商相关证件和有效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固定居住所(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等。
以上生源可采取网上平台申请的方式办理,即:学生家长根据赣服通“就学一件事”办事指南,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在线上填报入学信息,实现入学资格、户籍、住房、出生医学证等信息联合审验“一次不跑”。
七、其他事项
1.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取得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时间须在平台申请或到校登记截止时间即2023年8月17日及以前。
2.以上所述的父辈仅限于父亲和母亲;祖辈仅限于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3.适龄儿童少年单独成户且仅凭户籍入学的,迁入时间需满6年。
4.所有线下提供的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部门联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招生工作的要求,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2.强化政策宣传。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积极通过县级融媒体、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对全社会进行大力宣传,让每位学生及家长都能第一时间了解招生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3.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和主办人员要热情、耐心、细致地向学生家长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各部门要群策群力,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维护教育形象,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4.严格责任追究。县纪委监委和各派驻纪检组要及时跟进,各单位主办人员、学校以及家长在招生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违反政策、违规收费的学校和校长予以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规处理。
本方案仅限2023年秋季余干县起始年级新生入学使用,未尽事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各招生学校、技术咨询电话及县教体局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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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新生平台申请及报名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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