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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标 题: 玉亭镇统筹乡镇派驻机构管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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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亭镇统筹乡镇派驻机构管理工作机制

玉亭镇统筹乡镇派驻机构管理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派驻乡镇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健全乡镇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玉亭镇按照条块结合、双重管理的原则,制定出台《玉亭镇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四个明确”实现派驻机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明确派驻机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派驻乡镇机构同时接受县直派出部门和驻地乡镇党委的双重领导。县直派出部门主要负责派驻机构的人事管理及业务领导等相关工作,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的任免听取乡镇党委意见;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组织学习等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并定期向县直派出部门反馈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日常表现及工作等情况。    

二、明确派驻机构管理方式。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要求派驻机构列席乡镇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等相关会议,安排交办派驻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派驻机构需紧紧围绕乡镇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从乡镇有关工作安排。对不服从、不配合乡镇工作,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或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乡镇党委可向派出机构提出人事调整建议。

三、明确工作双向报告制度。派驻机构除向县直派出部门定期报告工作外,每年需以书面形式向乡镇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派驻机构对县直派出部门安排的重要工作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乡镇报告,对涉及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群众诉求等重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派出部门和乡镇。四、明确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建立派驻机构双重考核评议机制,由县直派出部门和乡镇党委共同组织实施,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等次和派驻机构评先评优要征求乡镇党委的意见。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除向县直派出部门进行工作述职外,乡镇党委每年组织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工作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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