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29008/2023-13249 分 类: 财政信息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15日
标 题: 余干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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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

余干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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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余干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余干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医保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协助做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等工作。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动态调整和县域调剂平衡机制,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四)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拟订和完善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职能转变。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六)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余干县医疗保障局本级。内设办公室(机关党组)、财务审计股、待遇保障股、医疗服务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
本部门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6人;年末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员4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8381.46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下降0%;本年收入合计8381.46 万元,较上年增长-87.02,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根据本县域实际医疗救助情况调整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381.46 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8381.4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381.46 万元,较上年增长-87.02,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根据本县域实际医疗救助情况调整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下降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94.61 万元,占5.90%;项目支出7886.84 万元,占94.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为8381.46万元。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494.6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二)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为7864.46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三)其他支出决算数为22.39 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低保五保户医疗救助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92.0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59.57 万元,较2020年增加163.31 万元,增长55.12%,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并入部分职工,公务员回乡转入本单位;招考录入新职工.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04 万元,较2020年增加0.99 万元,较上年增长2.91%,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87.2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5万元,下降0.1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无公务出国(境)活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万元,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批,累计接待5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相关单位人员办事。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万元,决算数为2.89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万元,决算数为2.89万元,完成预算的8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无公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83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021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共计50832.34万元,其中中央42248万元、省级3795万元,地方4789.34万元,100%按时足额到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是以政府补助为主一种筹资方式,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费用,为参保居民提供医疗资金保障。该项目在全县参保人群中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年度编制城乡居民基金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居民医保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乡居民医保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医疗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参保群体的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的健康意识明显增强,自评得分94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完成绩效目标。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2021年,全县医保服务与保障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自评得分95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完成绩效目标。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2021年,全县医保服务与保障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自评得分95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完成绩效目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江西省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评价和2021年度绩效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21〕4号)文件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我局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项目,组织实施了2021年度省级预算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现将部门自我评价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实施。

2021年度,余干县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总量为91887.2万元。其中:中央42248万元、省级3795万元,地方4789.34万元,自缴41054.8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坚持以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下,确保了参保率稳定,城乡居民健康有保障的目标。2021年度城乡居民的参保意愿不断增强,参保率达95.28%;医疗保障水平也不断提升,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2.34%,实际报销比为51.01%;基金累计结余可支配使用6个月。

二、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实施情况

1.基金筹集。

根据省、市有关精神,我县迅速将参保任务数分解至各乡、村、组,通过在资金收缴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宣传,采用乡包村、村包组,走村串户,经过各方的通力协作和积极努力,克服了新冠疫情影响,截止2021年末,共有848357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为95.28%;顺利完成了省、市要求参合率稳定在95%的既定目标,共筹集到自缴款41054.86万元;按照2021年预算,中央、省下达了批财政补贴(中央财政42248万元、省级财政3795万元),该款项代扣了大病保险及长护险后分全额到达基金专户;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配套4789.34万元缴入基金专户,至此,年初预算安排数足额进入了基金专户。

2.基金使用。

2021年,统筹资金共使用8213884亿元(住院补偿89247人次,补偿50865.03万元、门诊统筹补偿43万人次,补偿5601.29万元、慢病补偿34万人次,补偿7196.48万元;大病保险缴费7541.93万元;长期护理险缴费10934.09万元。全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2.34%,实际报销比为51.01%;;预算执行率为100%。累计资金结余可支配使用6个月。

3.基金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了医保基金的预决算管理。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服务的数量与质量,结合区域卫生规划设置、医药分开、分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等因素,对县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大量的数据调研,初步确定我县医保基金整体年度预算方案,并严格按照议事要求,将总额控制指标和年度预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实施。

二个是坚持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协议管理,,每年均根据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估方案及标准进行了认真的年终考评,不断加大对两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常态化准入和退出机制。目前,我们已对2家定点医药机构实施了暂停定点的处理,其中,1家定点医药机构整改验收后,予以了恢复。

三是持续开展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定点医疗机构挂床住院、诱导住院、分解收费、小病大治,零售药店以药换物、以药换药、售卖百货等问题,坚持以有违必惩、有犯必肃,坚持零容忍、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规机构和人员,使敢于违纪违规的人付出代价。全年已发现核实有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32家,追缴所涉违规资金92.87万元,处罚违约金185.74万元。仍有2家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正在核查核实中。

(二)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一是调整了筹资标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个每年280元,再加上补缴2020年少收的30元,实际个人缴费310元;大病保险保费从60元提高到85元,进一步夯实了发生高额费用参保群体的保障基础;二是调整报销的补偿政策。居民医保年度内连续转院治疗的每次相应降低起付线,最底起付线为100元,同时将居民医保封顶线从65000提高到75000元;三是扩大药品目录的范围。自2021年起,启用了新版药品目录以及扩充了大病特药目录,至今有2643种药品进入目录范围;四是进一步扩大救助病种。从原来单纯的“儿童两病”、“妇女两癌”免费救助逐渐扩充到系统性地15类重大疾病免费救助和针对贫困人口的25类重大疾病专项救助;五是调整慢病药品目录及限额医保待遇。

2.质量指标。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保障能力越来越强自2021年起,各级财政补贴再次提高550元达580元,加上个人缴费每人310元,全年可筹集资金达7.55亿元,随着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贴的不断扩大,我县医疗保障能力得到不断增强。同时,随着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对违反各项基金政策行为查处力度的加大,资金运行状态平稳可控。

(三)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随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不断深入,参保覆盖范围越来越广。2021年,通过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努力,城乡居民对医保的认同感越来越强,参保积极性越来越高,参保率达到了95.8%,随着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展,城乡居民的健康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保障。

2.可持续性。随着城乡医保基金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结合医保结算平台智能监控系统的不断加强,以及对医保基金使用管理预算的完善,参保群体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和医保基金保障能力之间的供需矛盾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城乡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3.服务对象满意度。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其问卷调查对象为正在住院和已经住院的参保对象,根据问卷调查统计,参保对象对城乡医保政策知晓率达96%,不知晓率4%;对医保经办和服务的满意度为95%,一般率5%。

三、绩效评价结论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医疗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参保群体的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的健康意识明显增强,自评得分94分。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这些年,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各部门的支持和各级医疗机构的密切配合,我们采取的一些新政策和措施,确实有效缓解了基金压力,保障了基金安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艰巨、复杂和长期的系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医保政策宣传深度还不够,相对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期望值过高,产生了许多误解和不满,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做大量的解释工作;二是医疗机构监管措施单一,医疗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仍时有发生。少数定点医疗机构仍然存在放宽入院指征、延长住院天数、挂床住院、小病大治、串药串病治疗等违规现象;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及“放管服”风险控制仍不够严格,政务服务还有不少需要改进的短板、弱项。

为此,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是抓好基金监管工作。为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省市的支付方式改革的文件精神,制定好来年的基金预决算,并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的作用,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发生及费用补偿的流向进行跟踪。同时,在管理系统中引进智能监管系统,由系统智能审核、分析、监控,对存在不合理的诊疗服务进行自动甄别,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的准确性。确保把政策的本义原原本本地向参保人讲透讲清,消除他们的误解和曲解。

三是进一步加强医保经办人员的素质、能力的综合培训;加快实施“好差评”制度;推广综合柜员制,实现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减少群众重复排队;落实服务大厅带班值班制度,推行场景监控、现场评价,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满意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局(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局(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局(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局(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局(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局(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支出:反映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余干县医疗保障局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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