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E29008/2023-16879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
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2023年09月12日 | |||
标 题: | 余干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决算 |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余干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余干县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组织、指导和监督林地和天然林保护管理,拟订全县林地和草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承办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县级林长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六)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
(九)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县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制定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相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案件的查处。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四)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五)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合作交流事务,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余干县林业局本级1个。我局内设机构有人秘股、营林股、林政股、林地股、财务股;下属事业单位有林技站、野保站、设计队、县检查站、峡山检查站、山纠办、林业管理站等。
2022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9人;实有人员43人,其中行政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事业3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9人。享受遗属补助8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5761.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74.05万元,减少2.93%;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761.5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决算支出总额为5761.53万元,较2021年减少174.05万元,减少2.93%,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18.93万元,占10.74%,项目支出5142.6万元,占89.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60.2万元,决算数为576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9%,其中: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万元,决算数为18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支出。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60.2万元,决算数为389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8.9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01.34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和工资很小幅度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7.59万元,较2021年减少5.61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执行中央”过紧日子”政策,压缩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万元,与2021年减少5.33万元,主要原因:生活补助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6万元,决算数为14.56万元,完成预算的99.32%,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
(二)公务接待预算为5.66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较上年减少5.3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接待人数为445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9万元,完成预算的98.89%,决算数较上年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调查下乡用车多。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59万元,比2021年减少5.61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执行中央”过紧日子”政策,机关运行经费只减不增。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1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结果来看,总体良好。
(二)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主要结果如下:
1、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120万元,执行数954.84万元,完成预算的85.25%。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森林覆盖率有所提高,存在问题主要是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使人要不断学习。下一步还须加大业务学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850万元,执行数1673.07万元,完成预算的90.44%。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湿地和林地覆盖率有所提高,存在问题主要是湿地保护意识不强。下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大家对湿地和林地保护意识。
3、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280万元,执行数2514.69万元,完成预算的76.67%。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湿地和林地覆盖率有所提高,存在问题主要是湿地保护意识不强。下一步加大投入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7.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三、“三公”经费支出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余干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余干县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组织、指导和监督林地和天然林保护管理,拟订全县林地和草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承办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县级林长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六)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
(九)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县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制定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相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案件的查处。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四)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五)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合作交流事务,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余干县林业局本级1个。我局内设机构有人秘股、营林股、林政股、林地股、财务股;下属事业单位有林技站、野保站、设计队、县检查站、峡山检查站、山纠办、林业管理站等。
2022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9人;实有人员43人,其中行政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事业3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9人。享受遗属补助8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5761.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74.05万元,减少2.93%;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761.5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决算支出总额为5761.53万元,较2021年减少174.05万元,减少2.93%,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18.93万元,占10.74%,项目支出5142.6万元,占89.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60.2万元,决算数为576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9%,其中: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万元,决算数为18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支出。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60.2万元,决算数为389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8.9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01.34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和工资很小幅度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7.59万元,较2021年减少5.61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执行中央”过紧日子”政策,压缩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万元,与2021年减少5.33万元,主要原因:生活补助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6万元,决算数为14.56万元,完成预算的99.32%,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
(二)公务接待预算为5.66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较上年减少5.3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接待人数为445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9万元,完成预算的98.89%,决算数较上年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调查下乡用车多。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59万元,比2021年减少5.61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执行中央”过紧日子”政策,机关运行经费只减不增。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1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结果来看,总体良好。
(二)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主要结果如下:
1、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120万元,执行数954.84万元,完成预算的85.25%。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森林覆盖率有所提高,存在问题主要是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使人要不断学习。下一步还须加大业务学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850万元,执行数1673.07万元,完成预算的90.44%。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湿地和林地覆盖率有所提高,存在问题主要是湿地保护意识不强。下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大家对湿地和林地保护意识。
3、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280万元,执行数2514.69万元,完成预算的76.67%。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湿地和林地覆盖率有所提高,存在问题主要是湿地保护意识不强。下一步加大投入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7.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三、“三公”经费支出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