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余干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余干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余干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余干县林业局概况
(一)县林业局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和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和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预提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花卉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木竹及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木竹经营(含加工)许可的审查、审批及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的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对依法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重用、占用进行初审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住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编办核定局机关行政编12人,事业编35人。实际在职人数行政编11人,事业编人员34人。离休人员1人。享受遗属补助5人。
第二部分 余干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预算表
第三部分 余干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度单位预算收入总额为3767.3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2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1534.0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98.46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8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2033.2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100.5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县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767.3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22.0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8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1.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9万元。项目支出2880.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3.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林业局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534.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8.46万元,主要是业务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公用经费预算数为242.4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11万元,增加6.18%,主要是劳务费增加。办公费43.45万元、咨询费0.5万元、电费4.37万元、邮电费3.18万元、取暖费0.19万元、差旅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劳务费支出112.74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
(八)2024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情况说明
1. 2024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2024年1.完善退耕还林面积3500亩.2.补助国有林停伐产量541.42立方米.3.生态护林员773人.
(2)立项依据:无。
(3)实施主体:余干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1.完善退耕还林面积3500亩.2.补助国有林停伐产量541.42立方米.3.生态护林员773人。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该项目预算总额1000万元,其中退耕还林27万元、补助国有林停伐产量200万元、生态护林员77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1.完善退耕还林面积3500亩.2.补助国有林停伐产量541.42立方米.3.生态护林员773人。
绩效指标如下:
① 数量指标:生态护林员人数约773人,退耕还林面积3500亩,国有林停伐产量541.42立方米。
②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年度指标值≥100%。
③成本指标:生态护林员10000元/年。
④ 效益指标:林农生活水平提升情况,年度指标值稳步提高。政策知晓率,年度指标值≥100%。
⑤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林农对象满意度,年度指标值≥100%。林农对象满意度,年度指标值≥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房屋面积3300平方、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要开展专项业务活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要开展专项业务活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经营收支之外的各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度终了时,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
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24林业局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