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29008/2023-14292 分 类: 财政预决算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22日
标 题: 余干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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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

余干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分  2021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部分  2021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余干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市政)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草拟全县城市(市政)管理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工作,主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三)负责城区内的道路、桥涵、下水道、路灯、夜景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和维修工作;负责市政建设工程的项目审核、预决算审查。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居住专用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的建设、养护、管理和古树名木保护及指导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审批、监督;指导单位庭院绿化工作;负责全县园林绿化行业资质格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及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文明施工、余土调剂清运、准运、处置和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停车场、洗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车辆乱停乱放的综合整治工作及违章建筑的拆除。

(七)按职能分,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及城市路牌、店牌、门楣、招牌的设置监督管理。

(八)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的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工作,对城区内参与公共交通的运输工具实行监管,负责公共交通车辆的营运资质审查,审批、从业人员资质的审核、审批,负责全县城市公共交通营运路线的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公共交通站台、站点以及有设施设置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城市管理局本级和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我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股、行政服务股、计财装备股、环卫监察大队、公用事业股、工程建设管理股,另下设两个下属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本单位在职人数262人,行政7人,参公3人,事业财政拨款19人,自收自支37人,转业士官切块63人,聘用133人。

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5582.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3756.58万元,增长31.76%本年收入合计15582.95万元,较上年增加3756.58万元,增长31.76%,主要原因:城管局2021年度重点项目工程款、支付2020年度城管局“双创”项目工程款,造成当年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582.9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5582.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582.95万元,较上年增长31.7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37.94万元,占9.87%;项目支出14045万元,占90.1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66.73万元,决算数为1558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2%,其中:

(一)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3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此类项目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66.73万元,决算数为1227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3%,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年初安排相关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7.9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20.71万元,较上年增长58.17%,主要原因是:单位自收自支人员和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等支出安排的资金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2.9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执行中央”过紧日子政策,压缩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8万元,较上年增长4.2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抚恤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资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决算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85.3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79.18%,决算数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只减不增。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9批,接待人数95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基本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9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过紧日子政策,机关运行经费只减不增。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1.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8.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3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21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

3、取得的成绩。通过“三公”经费及资产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保障“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2021年项目收入为14045万元,资金实际到位14045万元,执行数为14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资金9150万元,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费等1500万元,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1314万元,控制区拆违控违经费、市湖管理、市政执法、城乡环卫一体化监管经费、污水处理管理、污水处理提升泵站维护费、城区污水管网维护、城区建筑垃圾堆放点日常维护、红皮车整治管理经费等各专项支出共计2081万元,为城市和社区提供基础市政设施的维护和保养,方便百姓的出行;创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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