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商务字﹝2022﹞1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商贸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
工作的通知
县各有关商贸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压实疫情防控有关责任,确保县商贸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农商大市场、加油站)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经局研究决定就县大型商场、超市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措施
1、各大型商场超市、农商大市场、加油站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从业人员按规定频率定期常态化核酸检测、一米线、消杀和室内保持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2.各企业在开业前和结业后,进行全面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并做好台账。封闭的营业场所每日至少开窗自然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营业期间对各类场所每天进行2-3全面消毒一次,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持续开机消毒。
3.严控接触性感染,防止污染源进入。定时对各个门口停车场入口处、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合、座椅进行清洁消毒,电梯扶手、电梯按键、门把手、自动售卖机等应适当增加消毒频次,购物车用后消毒。
4.在经营场所、电梯内部、卫生间等显著位置处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和宣传画,加强厕所的清洁、消毒,张贴洗手步骤示意图,厕所内增加酒精消毒剂或免洗手消毒凝胶,并提示顾客洗手后进行消毒。
5.推荐顾客采取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等措施,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在收银处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
6.认真做好顾客筛检工作。要督促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对于拒绝佩戴口罩,应当劝阻进入,或检测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以及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情况,应当先劝阻进入,并对其滞留,第一时间联系商务局防疫指挥办人员。(联系人:张俊 15720933093、吴官祥 13755746405)。
7.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对异常人员,迅速按规定开展情况报告或人员隔离处置等工作,对拒不听劝告、聚集滋事的,立即拨打110报警处理。
8.按照县防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做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风险排查工作。
9.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做好防疫工作各项台帐。
二、加强督查
县商务局成立综合督查领导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林 媛 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 组 长: 万生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昆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汤 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平生 局党组成员
组 员: 县商务局班子成员外的全体同志
具体安排:
1.综合督查领导工作组下设4个督导小组,小组长由局班子成员兼任。第一小组组长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生来,第二小组组长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 昆,第三小组组长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 渊,第四小组组长为局党组成员朱平生,局股室其他同志均为组员,全程参与督查工作。
2.4个督导小组采取固定督导工作制度,每个督查员负责固定企业的督查工作,局班子成员带队督查一周至少要两次;每天都有人员在各县大型商场、超市、加油站、农商大市场实地督查。
3.督查组由朱平生和市场秩序股组成,采取明察加暗访的形式,不定期对企业进行督查。
三、加强管理
1.督查小组在现场督查期间,若发现问题将及时向企业反馈,并要求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严重的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合有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停业整顿,直至达到防疫要求。
2.县商务局每周下发一次督查通报,对县商贸企业在疫情防控方面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由商贸流通股负责进行总结并通报。
四、其它要求
1.各商贸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2.各商贸企业认真落实有关措施,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3.随时接受省、市、县等有关部门的明察暗访及现场监督,如发现严重问题,将严肃处理。
余干县商务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