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权责清单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标 题: 余干县关于落实好《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余干县关于落实好《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

干府办字〔202131号

余干县关于落实好《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

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功能,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和上饶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落实好〈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赋权原则

(一)按实际承接能力认领赋权事项。各乡镇、经济发达镇根据工作实际及便民服务需要,按实际承接能力认领赋权事项并编制承接事项目录。

(二)应赋尽赋。各乡镇、经济发达镇提出认领事项清单,县直有关部门应将相关事项全部依法赋予各乡镇实施,部分事项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赋权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形成书面请示文件报县政府审定同意。

二、实施步骤

(一)乡镇认领赋权事项。实行“一乡镇一目录”,各乡镇对照乡镇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经济发达镇对照乡镇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认领赋权事项。乡镇认领承接的赋权事项清单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县政府备案,同时报送县审改办(县政务服务办),联系人:朱怡,联系电话:18370397372,电子邮箱:123134920@qq.com。

(二)确定赋权清单。县政府审定各乡镇提出的承接事项目录,确定最终赋权清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三)组织赋权承接。县政务服务办组织县直相关部门与事项承接乡镇签订赋权承接工作协议书,明确相关县直部门与事项承接乡镇双方的权力、责任等方面内容。县直有关部门要负责做好下放的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力事项的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工作,并在连接专网、开设账号、配置权限等方面为各乡镇、经济发达镇提供有力支持,促进赋权事项有序衔接、平稳过度,实现本系统内赋权事项顺利移交乡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务服务办要加强牵头协调,指导县直相关部门与乡镇、经济发达镇明确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赋权事项对接责任人,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统筹推进赋权事项领取、承接工作,真正使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强化平台建设。各乡镇要加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建设,强化场所、设备、技术、人员等保障,提升承接能力,确保能承接更多基层管理需要的事项。

(三)加强调度督导。县政务服务办要形成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并督促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经济发达镇建立工作台账,动态跟踪。赋权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县政务服务办反馈,县政务服务办要及时汇总向县政府报告。省政府将适时对全省乡镇(街道)和经济发达镇赋权承接和运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附件:1.江西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108项)

2.江西省赋予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152项)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

江西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

指导目录(108项)

序号

赋权事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权限类型

备注

1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2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3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4

蚕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5

蚕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6

种蜂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7

未经注册登记,擅自招收幼儿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8

对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行为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9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0

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1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2

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3

对养殖场(养猪场、养鸡场)污染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4

对违反规定贮存、堆放、弃置、倾侧、排放污染物、废弃物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从属于《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中生态环境系统第15项“对违反排放污染物有关规定的处罚”。

15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6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7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18

在电线杆、树木、住宅楼道上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场所书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9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20

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21

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的使用或管理者未定期维修、油饰或拆除并影响市容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22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23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此项权力仅赋予街道)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24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25

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26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27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28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29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0

环境卫生专业队伍收取费用后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1

环境卫生专业队伍不按规定时间清扫保洁街道、清运垃圾粪便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2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3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单位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4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5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6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7

乱扔动物尸体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8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露、遗撒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9

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40

厕所、化粪池、下水道冒溢,不及时处理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41

对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破坏公厕设施、设备,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42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43

未按照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44

对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45

对攀、摘树枝、花果,在树上剥皮等损坏公共绿地和园林设施行为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46

临时摊点经营者未在规定的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和时段内设摊经营,未及时清理经营产生的垃圾,保持地面清洁的处罚

县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47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48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

行政处罚

49

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

行政处罚

50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

行政处罚

51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2

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行政处罚

53

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等行为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4

对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行为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5

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行为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6

对销售禁渔区渔获物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7

权限内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8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9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60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61

对拒绝或者妨碍卫生监督员实施学校卫生监督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62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63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64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65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66

责令停止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违法行为

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67

对盗伐林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68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69

擅自移动或者毁坏生态公益林保护标志牌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70

擅自移动或者破坏古树名木保护牌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71

对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72

对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进行造林整地、烧除疫木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73

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74

食品小摊贩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75

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在天线场地敷设或者在架空传输线路上附挂电力、通信线路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76

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种植树木、农作物,堆放金属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设置金属构件、倾倒腐蚀性物品,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77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罚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行政处罚

78

对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处罚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行政处罚

79

对未采取防范措施在野外焚烧杂草、垃圾等可燃物的处罚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行政处罚

80

法律援助申请受理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部门

行政给付

81

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

行政检查

82

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申报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行政确认

83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确认

84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对象资格确认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确认

85

城市房屋出租或者转租登记备案审查和终止、解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86

乡村兽医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87

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88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公共服务

89

特困人员对象认定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公共服务

90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认定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县级残联

公共服务

91

80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受理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公共服务

9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共服务

93

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共服务

94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共服务

95

社会保障卡申领、补领、换领、换发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共服务

96

稻谷补贴发放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

公共服务

97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资格确认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公共服务

98

生育服务卡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公共服务

99

部分参战和参加核试验(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发放(材料甄别、资格核查)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

公共服务

100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材料甄别、资格核查)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

公共服务

101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材料甄别、资格核查)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

公共服务

102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材料甄别、资格核查)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

公共服务

103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材料收集、资格核查)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公共服务

104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性病种待遇认定(材料收集)

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

公共服务

105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手工零星报销(材料收集、登记录入)

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

公共服务

10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含注销登记)

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

公共服务

10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

公共服务

108

遗失补办残疾人证

县级残联

公共服务

附件2

江西省赋予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152项)

序号

赋权事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权限类型

备注

1

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3

临时用地审批(非耕地类)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仅南昌市范围内经济发达镇可认领。

4

规定内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5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8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9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10

规划许可变更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11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12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13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行政许可

14

挖掘、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行政许可

15

环境卫生设施迁移、拆除或者改变用途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16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17

砍伐、移植城市内树木审批(古树名木报县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18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19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

行政许可

20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仅南昌市、上饶市、吉安市范围内经济发达镇可认领。

21

权限内取水许可(跨乡镇行政区域范围除外)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仅南昌市范围内经济发达镇可认领。

22

兽药经营许可(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除外)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仅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范围内经济发达镇可认领。

23

权限内水产苗种生产许可(除水产原、良种场外)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仅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新余市、赣州市、宜春市、吉安市、抚州市范围内经济发达镇可认领。

24

水面养殖使用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部门核报县政府

行政许可

25

权限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限孵化坊、商品仔畜繁殖场、家畜改良服务站、点)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26

权限内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涉及消防审核仍按原权限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2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涉及消防审核仍按原权限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28

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仅南昌市、萍乡市、赣州市、上饶市、抚州市范围内经济发达镇可认领。

29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

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行政许可

30

权限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限经营类)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31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

32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或非音像复制品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3

批发、零售、出租或放映未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4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供研究、教学参考或者用于展览、展示的进口音像制品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5

对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违法行为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部门

行政处罚

36

对违反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7

对违反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38

对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处罚

39

对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处罚

40

对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务派遣管理规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处罚

41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时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处罚

42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处罚

43

对违反有关工资支付规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处罚

44

对违反有关就业促进、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处罚

45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处罚

46

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处罚

47

对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和非法介绍童工的处罚(涉及许可证类处罚,按谁审批、谁吊销原则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处罚

48

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处罚

49

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及相关待遇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处罚

50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为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处罚

51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2

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3

非法转让土地,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4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5

未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继续建设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6

未按要求在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7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8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59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60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61

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62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63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64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65

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66

在禁采区范围采石取土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67

销售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的石料、粘土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68

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69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70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71

未取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72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城市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销售管理行为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73

对违反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74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75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76

道路客运经营违规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77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飘散造成公路损坏污染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78

超限运输违规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79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80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81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82

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83

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84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85

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86

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擅自拆除取水计量设施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87

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88

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89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90

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91

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92

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93

违反农作物种子包装、标签及生产、经营档案管理规定,伪造、涂改试验、检验数据,种子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94

生产、经营假、劣食用菌菌种的处罚(涉及许可证类处罚,按谁审批、谁吊销原则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95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行政处罚

96

对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行政处罚

97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98

经营非网络游戏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99

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00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者、有效身份证或记录上网信息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01

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未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02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上网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03

导游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处罚(涉及许可证类处罚,按谁审批、谁吊销原则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04

未取得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未经许可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涉及许可证类处罚,按谁审批、谁吊销原则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05

权限内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处罚(涉及许可证类处罚,按谁审批、谁吊销原则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06

权限内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处罚(涉及许可证类处罚,按谁审批、谁吊销原则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07

权限内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责任险的处罚(涉及许可证类处罚,按谁审批、谁吊销原则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08

权限内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获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指定购物场所或欺骗、胁迫旅游者另付费旅游项目等行为的处罚(涉及许可证类处罚,按谁审批、谁吊销原则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09

权限内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拒绝履行合同,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等行为的处罚(涉及许可证类处罚,按谁审批、谁吊销原则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10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11

未取得资质证书, 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1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等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13

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威胁旅游者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14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15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16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17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18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19

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20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21

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22

对学校提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23

擅自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处罚(涉及许可证类处罚,按谁审批、谁吊销原则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

124

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25

违反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126

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27

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28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129

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处罚(涉及许可证类处罚,按谁审批、谁吊销原则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130

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131

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132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处罚(涉及许可证类处罚,按谁审批、谁吊销原则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133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或企业集团登记证的处罚(涉及许可证类处罚,按谁审批、谁吊销原则办理)

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134

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兴建设施或者爆破作业、烧荒等活动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135

违规设置、接收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

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136

强制拆除逾期未改造或未拆除的不符合城市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强制

137

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强制拆除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行政强制

138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行政检查

139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行政检查

140

娱乐场所经营监管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检查

141

户口迁入(城镇迁往农村除外)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行政确认

142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行政确认

143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144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145

娱乐场所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146

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147

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148

权限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149

集体合同审查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共服务

150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共服务

151

交通影响评价的审查论证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公共服务

152

受理旅游投诉

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

公共服务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112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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