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无害化处理补助 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35号)、《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
二、申请条件与程序
申请条件:所有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均可申请补助。
申请程序:养殖场(户)需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兽医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兽医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补贴范围
强制扑杀补助:用于补偿因患有国家公布的强制扑杀病种而强制扑杀的动物的损失。
强制免疫补助:用于对国家公布的强制免疫病种进行免疫所需疫苗、免疫设备、人工等费用的补助。
无害化处理补助:用于对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所需设备、人工等费用的补助。
四、扑杀免疫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操作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技术要求:对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处理必须达到无害化要求,防止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影响。
五、无害化处理设备及方法
无害化处理设备:包括高温焚烧炉、高压灭菌器、密封袋等。
处理方法: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应采用高温焚烧、高压灭菌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
六、申请材料准备清单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如动物诊疗证明、检疫证明等;兽医部门的审核意见。
七、补助金额计算与审批流程
补助金额计算:根据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种类、数量、无害化处理方式等因素,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补助金额。
审批流程:兽医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养殖场(户)。
八、办理时限
到位时间:补助资金一般在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到位。
发放方式:补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发放给养殖场(户)。
九、维护资金管理及监督检查等方面
资金管理:各级兽医部门应设立专项账户,对补助资金进行管理。同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监督检查:上级主管部门将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十、受理单位
余干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章用厚 1387037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