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分 类: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2022年01月27日 | |||
标 题: | 余干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余干县乡村振兴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余干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g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干县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余干县城北新区,电话:3398536,邮编:335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余干县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所有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依托县政府网站专栏公开。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35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一是概况信息3条;二是法规文件2条;三是发展规划信息2条;四是工作动态信息25条;五是人事信息2条;六是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余干县政府网站乡村振兴局公开目录发布公开,其余公开信息主要发布在网站首页公示公告等专栏,还通过在办公场所的宣传栏张贴,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予以公开,便于群众浏览或办事需要。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办理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有关精神,切实落实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渠道、夯实公开基础,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需求,有力推动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的建设,工作透明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安全,强化内部管理,县乡村振兴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采集、发布,保障网络信息发布安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界定工作有关规范要求,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严格专人负责制,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内部协调、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不断完善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加强网站日常巡查工作,定时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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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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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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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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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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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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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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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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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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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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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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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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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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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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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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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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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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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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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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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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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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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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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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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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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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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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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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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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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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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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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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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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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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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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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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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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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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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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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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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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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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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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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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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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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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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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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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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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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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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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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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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社会、公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及形式有待拓宽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聚焦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切实加大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及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便民服务功能,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加强队伍管理,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