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拟予以注销的信息公告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规定。根据《上饶市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基础信息,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我单位对辖区内已办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了数据信息审核,发现部分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经营或办理注销手续、部分道路运输业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180天内未按承诺投入运输车辆及部分运输业户车辆逾期180天未年审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我单位拟对违反上述条款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作出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决定,现依法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相关经营业户可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其他必需提交的材料到余干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提交延续经营申请或车辆年审(补审)。逾期未提交延续经营申请或未办理车辆年审(补审)以及未按要求购置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的,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注销相关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
请辖区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致电余干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93-3398300。
相关业户及车辆名单:
附件1:余干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逾期及180天未投入运输车辆的运输企业名单。
附件2:余干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逾期未审名单。
附件3:余干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逾期及180天未投入运输车辆的个体经营业户名单。
附件4:余干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经营业户逾期未审车辆
特此公告。
扫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