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1年09月15日 | |||
标 题: | 2020年余干县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 ||||
有效性: | 有效 |
余干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余干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督促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省、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案件,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承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信访、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和省森林公安局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余干县森林公安局本级。
本部门2020年年末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58.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20.96%;本年收入合计158.99万元,较上年减少20.96%。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8.9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58.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8.99万元,较上年减少20.96%,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3.99万元,占90.57%;项目支出15万元,占9.4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54万元,决算数为15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1%。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54万元,决算数为15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1%%。主要原因是:项目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88.41万元,较上年增加12.6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49.13万元,较上年减少10.15%,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5万元,较上年增加22.35%,主要原因是:各种奖励性工资
其他资本性支出11.00万元,较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万元(指当年预算安排数,不含上年结转结余),决算数为11.22万元(含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完成预算的80.1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5.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4.22万元,完成预算的84.38%,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5.00%。主要原因是:减少业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决算数为6.99万元,完成预算的77.76%,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5%。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9年减少3.28万元;减少6.78%。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0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余干县森林公安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森林公安补助资金使用要求,我县森林公安任务已基本完成,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查处了林业行政违法案件、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合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综合绩效评价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公安局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省、市、县对森林公安的总体布署,围绕保护生态、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及保持完整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目标,全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0起,行政案件25起;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期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森林公安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我县林业产业发展,维护了湖区和林区稳定,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水平,促进了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幸福安康。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我局当前的部门绩效执行情况较好,完成度较高。根据结果做好下一步的计划编制,做好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同时完善项目分配方法和管理办法。
2.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做好之后的计划编制,做到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做好项目规划、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