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采取现场签到、业主单位现场审查,现场摇号。 2、预承包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预承包人的法定代表委托人由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担任且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到场参加摇号,并须提交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预承包单位自动弃权,不得参加摇号; 3、预承包企业提供的证书(件)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证属无效或伪造,将终止其竞包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号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5、该项目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若发现转包、违法分包情况,发包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上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预承包单位必须为余干县400万元以下政府性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推荐库里的企业。 7、本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 8、本工程总发包要约价为:2016734.44元,具体工程量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计价为准)。 9、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要约价在余干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