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8日
标 题: 余干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紧急采购一批医用疫情防控物资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试剂等检测用品的补充公告
有效性: 有效
余干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紧急采购一批医用疫情防控物资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试剂等检测用品的补充公告
为了做好本采购项目开标会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开标会顺利进行,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变更本采购项目开标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1.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10日下午3点30分。
2.开标地点变更为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0日下午3点30分前,指派委托人携投标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到达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现场报名。
二、防控措施及要求
1.所有参与现场竞标人员必须在进入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配合落实“扫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实行“健康码”、“行程码”二码同查,均为绿码方可进入。竞标人员必须提前安排好时间,预留充足的落实防控措施所需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本采购项目开标室报名签到。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现场竞标:
(1)开标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者,或被判定为新冠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人员。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3)发热37.3℃以上(含)的竞标人员。
3.参与现场竞标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48小时之内由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提供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
4.每个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只能委派委托人一人进入开标会现场参与竞标活动,参与竞标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余干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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