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人大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28日
标 题: 关于余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余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余干县第十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第78建议的答复

陈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与民营企业合资盘活大明湖生态产业园的提案收悉,余干农垦集团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法院于2021年12月16日裁定受理大明湖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西帝经律师事务所为大明湖公司破产管理人,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余干农垦集团根据余干县政府的会议精神,接受大明花海景区破产管理人的委托,于2022年2月进驻大明花海景区,对景区进行整改运营,现景区面貌已焕然一新,但景区业态单调等遗留问题短期内仍难于解决。

三、下一步,余干农垦集团将按照余干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继续维持大明花海景区的正常运营,并积极招商引资,引进优质客商投资景区,完善熊猫苑建设,启动水上旅游建设,丰富景区业态。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余干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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