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人大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标 题: 关于政协余干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政协余干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干司提字〔20231

尊敬的程军辉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余干县委员会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涉公合同法律风险亟待关注”的建议已收悉。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您提的建议进行了分析研判,并迅速指定专人负责提案的落实答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鉴于您提出的关于“涉公合同法律风险亟待关注”的建议,我局根据司法部门职责权限,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每年年初我局都制定了余干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些重要的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县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的能力。我局每年举办全县领导干部网上法律考试,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全部要求参加并考试合格,且每年举办全县公民法律知识考试,科级以下干部、教师、医护人员全部要求参加并考试合格。同时,县委党校每年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村两委干部培训班等,将法律知识纳入培训课程,扩大了重点法律的覆盖率和普及率。

二是我局依照职责权限对县委县政府以及部门或单位提交的文件包括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于合同主体资格审查方面的问题更加重视,一方面,行政主体签订的合同必须是与其依法享有的行政职权密切相关的,不得越权签订涉公合同。另一方面,需对合同相对人进行资质审查,明确合同相对人有签约的主体资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若条款履行有必要的前置性行政审批,最好通过事前已向相关行政单位取得前置性审批或通过合同预审,或者将合同约定为附条件形式以待取得相关审批后该合同方能正式生效,或预设双方在审批问题上的违约责任,来合理把控此种风险。

三是我局开展了“律师进企业”、“万所联万会”活动,为我县的一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进行法治体检,以帮助他们规避一些法律风险。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感谢您对我县司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宝贵意见。

余干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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