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范围
帮扶车间按要求吸纳脱贫劳动力,符合《关于做好扶贫车间动态监测和后续帮扶工作的通知》(赣扶综字〔2020〕7号)补贴条件的,可按相关要求落实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
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或务工累计年收入不低于5000元的,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自然年度内每人可补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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