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府字〔2020〕186号
关于调整余干县县直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场,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县直各部门权力运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县直部门权力清单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
县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488项,其中:行政征收8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给付70项、行政检查232项、行政奖励93项、行政确认154项、行政强制196项、行政许可432项、行政处罚3984项、其他行政权力310项。各县直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县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
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各县直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动态调整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职责调整等变化情况,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县直单位提出,经县政府政务办、县编办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附件:余干县县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干府字【2020】186号附件 县直部门权力清单(5488条)2020.12.04.xls
余干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日
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0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