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5日
标 题: 余干县卫健委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能力应急预案
有效性: 有效
余干县卫健委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能力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4号),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新情况,有序提升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防疫防控工作,阻击疫情,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等内容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提升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五、成立应对核酸检测处置能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委机关相关股室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卫生应急办

六、核酸检测对象范围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领导小组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

(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1.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

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重点疫区返人员;

7.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和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对学校教师员工、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冰鲜销售人员、冷链仓储运输从业人员等纳入检测范围。对其他地区来人员,无法提供达到目的地前 7 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病毒特异性IgG 抗体检测阳性的,自提供核酸检测。

(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

(三)加强公众监测预警。县疾控中心定期对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工作。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动态推进应检尽检。

七、检测机构分工

县疾控中心负责“应检尽检”(密切接触者,境外入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重点地区来人员)、抽样监测和流调等对象进行采样,在本单位新冠病毒检测实验室建成前,样本送至余干仁和医院进行检测。

余干仁和医院对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重点地区返学返岗返工人员和其它“愿检尽检”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在县人民医院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前,要会同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做好县城街道、工业园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的核酸检测工作(县人民医院具备检测能力后,该项工作由县人民医院承担)。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乡镇(场、办事处)人员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样本送余干仁和医院检测(县人民医院具备检测能力后,该项工作由县人民医院承担)

疫情发生时,县新冠病毒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检测需要、及时动态调整。

八、检测设备、试剂储备

按照全县总人口数的10%储备采样试剂,储备采样箱50个。

九、严格规范开展检测

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最新版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生物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杜绝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质量控制,落实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根据安排常态化接受上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和室间质评。落实检测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好信息录入,准确做好患者检测标本信息登记工作,详细填报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标本送检表,保证检测标本信息可追溯。

十、提升检测能力

余干仁和医院已具备新冠病毒检测资质和能力,并于9月10日正式开展检测工作,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务必在9月底通过上级验收,争取10月份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县疾控中心要加快落实实验室改造和设备采购,10月底通过验收。全县其他二级综合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动,力争在今年年底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同时,疾控中心要主动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本县师资培训,各单位要注重加强本单位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检测水平,确保应急需要时能够“三班倒”不间断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确保按照要求在县域内规范安全开展核酸检测。

突发疫情意外情况,提高核酸检测能力的处理方法可参照《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执行。

十一、落实检测经费

争取县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核酸检测经费保障力度,根据本文件规定和领导小组确定的免费检测对象,据实拨付核酸检测工作经费;非免费对象的检测经费由主体单位或业主组织负责;自愿检测人员检测费用自理。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检测费用标准按照医保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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