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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农机跨省作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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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农机跨省作业人员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城市社区),县农业农村局: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工作,确保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经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农机跨省作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农机跨省作业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乡镇场(城市社区)履行防控责任,并根据农机作业人员旅居史情况,依据第九版防控方案精准落实管理措施。

二、各高速出口防疫检查点要对农机跨省作业人员查验行程码、健康码以及测量体温,属于常态化管理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放行;属于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通知属地乡镇场(城市社区)落实“三日两检”,期间允许下田作业。其中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的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属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通知属地乡镇场(城市社区)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分类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后,允许下田作业。

三、各乡镇场(城市社区)要对辖区内农机跨省作业人员全面进行排查,建立完整清晰的工作台账,并每日动态更新,及时跟进管理到位,排查台账于7月9日下午5时前统一归口上报县农业农业局,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后上报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除高中低风险区以外的农机跨省作业人员抵达我县后,倡导在24小时内主动开展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四、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各乡镇场(城市社区)对全县范围内农机跨省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整体工作情况,并通过种粮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告知农机跨省作业人员,提前向作业地乡镇场(城市社区)报备,配合属地乡镇场(城市社区)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做到不误农时。

              余干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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