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29008/2024-20213 分 类: 政务动态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17日
标 题: 余干县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公告第03号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余干县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公告第03号

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创业培训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发[201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3号)、《关于组织开展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试点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4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发布余干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公告。

     一、购买项目:创业培训GYB300人、创业培训SYB500人、创业培训GYB+SYB200人

二、购买主体:余干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三、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提供有效创业培训和后续支持服务,无违纪违法行为,经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开展创业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公办承接主体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承接主体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培训基地证书”或认定批复文件。

2、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承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相关技术和培训流程,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3、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开展创业培训经历,较好的经验和业绩,完整的创业培训和后续支持服务相关资料台账。

4、具有创业培训多媒体教室、远程监控设备、培训所需的电脑和设备具备5人以上专(兼)职创业培训师资(持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创业培训讲师相关证书;有连续从事两年以上创业培训教学经验),具备专业的创业管理团队。

5、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注重创业培训服务效果,定期为学员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

6、符合创业培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培训对象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城乡脱贫劳动力、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登记注册经营3年内的企业经营者

五、培训要求

1、采取集中培训授课和个性化辅导、自学、实训操作相结合。创业培训涵盖掌握创业准备阶段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创业准备的一般步骤,掌握构建商业模式的要素,能够撰写完成,并明确管理新企业的关键工作、培养学员系统思考的能力、制定计划的能力等相关的创业内容。

2、每班期创业培训不超过30人集中培训授课时间GYB不少于24个标准课时SYB不少于56个标准课时GYB+SYB不少于80个标准课时。

3、创业20241215日前完成购买创业培训任务

六、培训成果

1、学员对创业培训的满意度纳入考核内容。每班期学员满意度达90%以上的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全额购买;没有达到90%的,按实际满意度百分比进行购买;满意度低于50%的不予购买。

2、培训结束,学员要撰写完成符合自身条件的创业计划书,购买主体将对培训学员进行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

3、培训开班后,及时将参加创业培训人员名单录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创业培训模块,并根据考核合格和创业计划书情况核发《创业培训合格证》。

七、资金安排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3号)文件精神,本次创业培训GYB300元/人SYB按1000元/人、GYB+SYB按1300元/人的标准购买培训成果。

八、如在购买成果过程中有新规定,按新文件要求执行。  

、资格申请

1、有意愿和能力参与创业培训的承接主体,可按本公告“三、承接主体”内容,携带相关资料到“余干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处申报(购买主体地址:余干县竹山路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大楼4楼412室

2、经购买主体方按要求审核报送的相关资料后确定承接主体。

3、申报截止时间:2024426

联系电话:0793-3395008        联系人:万龙欢

余干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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