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29008/2023-15726 分 类: 政务动态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4日
标 题: 东塘乡人民政府关于《东塘乡与市场监督局联合整顿市场秩序巡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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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塘乡人民政府关于《东塘乡与市场监督局联合整顿市场秩序巡查行动方案》


东塘乡人民政府关于《东塘乡与市场监督局联合整顿市场秩序巡查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余干县委办公室、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干县2022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乡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汲取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非法捕捞等问题教训,全面、系统抓好问题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部门合力,深化教育引导,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巩固提升禁捕退捕工作成效,开展禁捕地域联合巡查商户检查集中行动(市场监管局派出),打击商户违规贩卖、加工、售出野生保护动物,规范市场秩序,打造良好市场环境。结合2022年度全乡重点水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重点工作部署,东塘乡人民政府决定制定《东塘乡与市场监督局联合整顿市场秩序巡查行动方案》,现将巡查行动方案说明如下:

一、巡查对象:东塘乡全域商户

二、巡查时间:每15天开展一次联合巡查行动

三、巡查内容:

1.对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市场经营主体进行联合巡查,禁止其购买、加工、销售野生鱼类。

2.对各类酒店、饭馆等餐饮行业进行联合巡查,禁止其加工、食用重点水域野生鱼类;禁止售卖“江鲜野味”等相关菜肴;禁止在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野生鱼类”、“野生江鲜”等违规字样。

3.对以“江鲜、野味”等为噱头的虚假营销宣传,也要严厉查处惩治。

4.巡查时,要检查菜市场、商超、餐馆内禁捕退捕海报、倡议书是否张贴到位,餐馆的餐桌上是否摆放宣传卡。

5.检查渔具、网具实名制登记台账,对于设计、制作、发布非法捕鱼器具广告;设计、制作、发布野生鱼储存、运输、加工、销售、食用广告的,一经发现,将从严从快处置。

6.对于水产品经营销售主体,如菜市场、餐馆等落实进货查验台账,确保水产品特别是鱼类来源可溯。

五、联合巡查参与人员:禁捕退捕专班成员,重点村村干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单位人员。

六、联合巡查工作要求:

1.每次联合巡查行动都要有拍照记录,标注好时间地点。

2.发现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发现第一次的,先予以警告,有违规工具给予没收,再进行信息登记和问题标明,责令其限时整改,后续跟进回访检查。如有再犯,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报给有关部门给予处罚。

3.巡查行动中也要进行相关宣传,确保每家商户能知晓、意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4.联合巡查行动工作必须遵守各项制度与纪律。

                        余干县东塘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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