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政务服务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01日
标 题: 余干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余干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余干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余干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赣政务〔2022〕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分类规范行政备案事项,消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提升行政备案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根据《上饶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布上饶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饶政务字〔2023〕2号)要求,现公布《余干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备案事项规范管理工作,对照清单规范实施行政备案;清单外其他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原则上不得使用“备案”“报备”“年报”字样;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实行动态管理,能够通过政府内部信息共享、涉企电子证照库等渠道获取有关信息的,一般不得设定行政备案。对行政备案事项,不得规定经行政机关审查同意,企业和群众方可从事相关特定活动,坚决纠正以备案为名行许可之实。
二、制定和优化行政备案事项办事指南。要细化优化行政备案实施规范,制定并公布办事指南,对违规增加办理环节或者备案材料、超时限办理备案、无正当理由不予备案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并整改。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备案协同机制。将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统一管理,加强相关信息共享共用,以更大力度推进行政备案事项易办快办。要推动行政备案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数据共享、协同联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要充分运用备案信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四、是加强备案监管协同。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依规逐项确定行政备案监管主体,明确监管要求,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举措,坚决杜绝以备案代替监管、不备案就不监管等问题。

余干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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